近期,我们研究员对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比亚迪半导体”)披露的招股书作了一番研究,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准备采访比亚迪半导体,截止发稿,比亚迪半导体尚未回复。
经研究,发现报告期内比亚迪半导体第一大客户比亚迪集团关联交易收入均超54%,最高达到67.88%,如此大比例的关联交易,真是令人震惊,我们对交易的真实性,价格的公允性表示担忧,是否存在人为操盘定制化营收以满足创业板上市要求的情形? 我们注意到,比亚迪半导体这次选择的上市标准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从标准上看,我们不难发现,比亚迪半导体依托比亚迪集团,通过关联交易以满足上市标准的行为清晰可见,如果王传福的比亚迪半导体这样的操作可以上市,我们可以试想一下,那董明珠的格力半导体,通过格力集团关联交易采购空调用芯片,雷军的小米半导体,通过关联交易采购手机智能穿戴芯片,都可以轻松上市了。甚至美团也不用通过投资晶圆代工企业荣芯半导体布局芯片产业了,因为美团也可以通过关联交易,给美团共享单车采购芯片来满足上市标准,龙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满足创业板上市标准的行为,就像是在资本市场上作弊。
因为创业板的定位是服务创新创业的中小企业,所以在设置上市标准时对于营收,盈利的财务指标的要求都是偏低的,龙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满足创业板的上市标准,是把为中小创新企业服务的上市标准当作了自己在资本市场作弊的黄金法则了。这显然是违背了创业板制度设置的初心了,恳请监管机构审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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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PDH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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