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名义上没啥问题
但是国内这边执行时扩大化,并不实际审查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实际是否能接触到技术秘密
恨不得只要是半导体公司就可以认为互相竞业
这个实际是很不利于技术创新和演进的
【 在 opppo1212 (opppo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镁光走是因为这个?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Jan 28 10:51:26 2022), 站内
:
: 专利保护力度有限,不足以保护创新者积极性。
: 就业协议符合合同法,是劳资双方平等自愿的意思表示。
: 法院不承认这个协议,是破坏社会信用根基,败坏人类文明。
:
: 没有竞业禁止,资方招人更畏手畏脚了,破坏了生产力,降低了就业。
: 不承认竞业禁止的逻辑是片面的、肤浅的。
:
: 【 在 woodykite 的大作中提到: 】
: : 知识产权可以通过专利保护起来。
: : 敬业协议是恶法,不利于行业人才流动和整体创新。
: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4
: : ...................
:
: --
:
: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www.mysmth.net·[FROM: 59.109.217.*]
--
FROM 49.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