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最多2年,多出来的限制是无效的。
【 在 return0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个人是反对竞业协议的。我手里就有一份。三年不能在同一个行业做同样的产品的公司工作。
: 你说得劳资双方协商。这点劳方根本没实力和资方谈,一谈根本得不到那份工作,真要离职基本这个行业的经验积累全都废了,并且一旦入职就任由资方宰割,想不给你涨薪就不涨。另外离职后的补偿也是很少的。所以我支持工会或政府这一层面反对竞业协议。
: 资方的保护IP之说也不成立,好的IP可以专利保护。就算没有专利,私自拷贝代码也是非法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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