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从小到大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我记得我小学的时候,
受教科书影响,
认为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让社会进步。
可是等到再长大一点,
我会再问自己这个问题:
为什么社会要进步啊?
所以我又困惑了:
为什么在痛苦的时候我们不应该选择死亡呢?
直到有一次我看到一句话:
“我们会死很久很久”
我才恍然觉悟过来:
相比无限长的死亡时间
我们活着的时间极为有限,
应该想方设法把活着的时间过得有意义,过得更长(当然前者更重要)
因为我们反正都是要死的,
何必急着去死呢。
但是这么想的前提仍隐含了一个条件:
那就是活着不应该痛苦:
如果真的很痛苦很痛苦,
那么人是应该可以选择死亡的。
(所以我觉得永生应该是一种很可怕的惩罚,
当然我觉得万事万物都不可能有“永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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