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什么时候说过袁氏是清庭私授或者是清庭委任?这是南北和议结果以及全国共同认可清帝逊位诏书法律效力的结果。你所说的民国主权在民,也就是全体国民,因此不可能是部分国民之政府可以自行获得。
全国公认之共和政府也是如此,总统府内阁袁氏主导,临时参议院南京政府主导,当然政府任职也有南京政府人员,参议院北迁后也吸纳了新成员。这个结果是协商妥协的结果,是全国认可的。单方面说一方的说辞,没有意义。
【 在 karin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于清帝越俎“授权”,民国方面一开始就保持着高度的政治警偈。孙中山在南北谈判期间提出清帝退位自己即辞去临时大总统的条件包括“清帝退位其一切政权同时消灭,不得私授于其臣”。与此同时,孙中山电告伍,再申其意:1、清帝退让系帝制消灭非止虚名;2、袁须受民国推举,不得由清授权;3、袁须对中外发表政见服从共和,以为被举之地。退位诏书颁布翌日,鉴于其中包括“授权”之意,孙中山致电袁世凯,严正指出:“共和政府,不能由清帝委任组织,若果行之,恐生莫大枝节。执事明于理势,当必知此。”中山此言,义正词严,掷地有声,无可辩驳地阐明了民国主权的正当来源。
: 其实就是袁世凯自己,也未尝宣称是由清帝授权组建民国。1912年2月21日,袁世凯致电孙中山解释不能即行南下就职的原因说:“南行之愿,真电业已声明。然暂时羁绊在此,实为北方危机隐伏,全国半数之生命财产,万难恝置,并非由清帝委任也。孙大总统来电所论,共和政府不能由清帝委任组织,极为正确。现在北方各省军队暨全蒙代表,皆以函电推举为临时大总统,清帝委任一层,无足再论。”袁世凯这一表态异常重要,表明他已公开否认其统治权系由清帝授予因而具有合法性的说法并将自己纳人民国的“法统”。同年4月29日袁世凯在参议院发表演讲,称自己系“承五大民族推举”担任临时大总统,再次回避清廷“授权”组织临时政府之说。
: 除了书面及口头表态,清帝退位后统一临时政府组建的过程亦充分表明,袁世凯已在南方的政治安排面前完全就范,民国政府以将南方的共和政制拓展到北的方式把北方纳入民国的“法统”,实现了国家的统一。
: ...................
--
FROM 222.13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