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在清朝时,搞出来了三民主义。三民主义最重要的基础就是:土地国有,企业国有,等贵贱,均贫富(天下为公)
孙中山认为,你今天花100元买了一块地,5年后150元卖了。这个增值的50元并不是你的本事,而是全社会的努力,才让你的土地升值的,所以国家要把这个增值部分收走,用于全社会。
同理,资本家也是如此。资本家创造的价值,也不是资本家的本事,而是全社会的努力,才让你的东西能卖出价来。因此,孙中山认为,资本家可以获得自己经营贡献的那一部分,但是资本增值部分应该收走给全社会。
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开始公私合营。通过强制入股等方式,把大部分民营银行收归国有。并在1949年时,已经把全部港口、大部分矿山、重要的工业企业全部国有化了。
国民党迁到台湾后,实行彻底的三民主义:
规定地产不得买卖,要卖也可以。比如说你一块地,原来是十元买的,或国民党政府因为土改,置换给你的。但是只要你把土地卖了15元,国民党政府就要把利润5元收走。
因此,台湾那时的地主只能出租,而不能卖房子,卖土地,因为增值部分,国民党政府会收走。(今天台湾基本上还有这种法律,所以台湾没有地产商,只有建筑商)
台湾企业大部分国有化。台湾的企业90%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占了95%以上。
台湾经济的国有化,远超过当时的大陆。大陆那时集体经济(含农村社队企业)占了很大比重。
台湾省在1950-1980年代,和大陆差不多,没有贫富悬殊。
另外肯定有人说台湾富什么的,请大家看台湾1945年回归回归祖国后,大陆记者萧乾1945年在台湾的采访,1945年,台湾的发电量、铁路、工厂就远超大陆了。台湾一个省的发电量,已经和大陆关内发电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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