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日双方签订的《卢沟桥事件现地协定》,我所看到的内容只笼统地说“第二十九军代表声明向日军表示道歉,并惩办此次事变责任者”,具体为什么道歉并不明确。很可能是二十九军为了息事宁人、和稀泥,迁就日方的一种处理手段,未必是为枪击日军。当时二十九军也不想和日军闹翻,撤除了城内已经构筑好的工事,并从宛平要塞撤军,希望以此平息事态,客观上也为后面的惨败埋下了伏笔。
所以仅凭协定中笼统地提到“道歉”尚不足以无可辩驳地认定二十九军向日军开枪,要是真开了枪,那日军没有出现伤亡这一事实就太说不过去了。
【 在 histosp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仔细看停战协议,陈谢,没打枪陈谢什么
: 附件图1,1932-1938年苏满冲突次数;
: 1932年4月,南方就对日宣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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