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一切的根源是现行法律只有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没有通奸罪
就剩下这点本事了,自己翻翻去,每一条下面都有释义章节。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又悄咪咪的把“释解和适用”改成“释义”了???
: 哈哈哈哈
: 不是说一个字儿不能改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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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要点脸行么?讨论不是上海二中的事儿么?女老师行为跟“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有任何关系么?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本帖讨论的是什么”,你回复的是主帖?
: 你回复谁的帖子、回复的帖子说的是什么你不知道?
: 这傻装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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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井冰人思路广,天呐一次很传神啊,这是一个……同志编的,亏你想的出,当然人家引用转述的内容差不多也不是什么奇闻,都比你连砝条中同居的意义都胡扯强多了。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也就是说
: 你再次确认,你说的“释义”,指的就是释解与适用这本书里面的内容?
: 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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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珐筏条中同居的含义是否有法释文号的解释?对此你连转进的胆量都没有,完全装瞎,哈哈……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重点是释解与适用有约束力,你厉害了
: (千万别转进到“释义”,一个字也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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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啥高等教育能有连基本的同居一词的含义都理解不能的后遗症?能被刺激的上蹿下跳,做否定我囯刑砝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的神经质表演?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觉这人没受过高等教育
: 没有廉耻
: 很可能是被打击期间翻看过一些法律书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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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我等结果很着急啊,哈哈……我一个字都不用改,有生效判决,有砝条原文,有司砝解释,你需要需要举证证明的是发生两姓关系,出轨,等同于同居。否则你才是造谣。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举报了
: 也会对你造谣宣扬假司法解释的违法行为继续举报
: 会有结果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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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谁?文盲么?字都不认识?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挂在嘴上的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释解与适用
: 是不是指的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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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不下去了啊,哈哈,你一方面恶毒攻击我菓涉荟竺益砝稚中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曲解造谣刑垡条中同居的含义,又造谣举报,都是恼羞成怒危害水母的打滚行为。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举报了
: 也会对你造谣宣扬假司法解释的违法行为继续举报
: 会有结果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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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你是不认字还是不知道什么叫作者呢?
至于为什么屡屡表演突破下限,连基本词义都理解不能,是什么心理?发生了两姓关系就是同居么?脸再肿也得面对不是?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你说的这本书有法律效力,有约束力,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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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理解成啥样都有可能,可洗没有任何意义。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那就是这本书了,对吧
: 你是说这本书有法律效力?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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