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Joyvellore12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你同事的父母应该70多岁,那算死的早的,只能是特例。我公婆前些年一个86,一个84走的。那是我老公已经59岁了。虽然留了海淀的房子给子女,但我们年纪大了,自己的钱应该足够余生用了,留下的只是锦上添花,只能给孙辈了。所以楼主如果和这个女士结婚,女士的父母资产的继承太遥远了,远期支票没太多意义。所以才有隔代继承这个说法。
其实长辈给的,本来就该只是锦上添花才对,不是付担已经很幸运了。
未来越来越长寿,只怕4世同堂会成为常态,如果两代老人都贫困需要养,付担就太大了。下一代的婚嫁,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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