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绳的人没事先询问居民是否同意,但有可能询问了居委会是否同意。在事发之前,那人没有搞清楚这些内容,你的理论是站在结果来反向推导,这件事最终管理者拿不出合理的说法,所以来说明违规行为是正确的,但如果是有合理原因的呢?在行为之前,不知道是不是有依据,可以沟通,可以理论,管理者也有责任给予解释。啥都没搞清楚就去违规,这是任性行为。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居家隔离上门磁是对的,从外面给门上锁,造成消防隐患,是错的。这种常识判断,不需要询问居委会是否同意。拉绳的人也没事先询问居民是否同意啊。一个规定没有经过正当程序,内容还损害公众利益,可以视做主动向公众挑衅,公众对抗是合情合理。你的观点一直预设管理者高人一等,就像说父母打孩子是爱之深责之切,孩子打父母是大逆不道。事实是民为贵,公务员为轻。管理者有责任主动证明规定的合理性合法性,否则就要接受惩罚,为一切不利后果负责。而不该劳烦民众九曲十八弯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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