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仅仅是网上购物刷单占了点优惠券的便宜
又没有对女方不好
结果女方因为这点屁事儿,就提出离婚
受伤害的不应该是被摔的男方吗?
为啥女方抓住男方的非感情行为提出离婚,反而是她自己受伤害呢?
男方被甩、被离婚,然后还成了亏欠女方?
要点脸行不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要是对女方感情的伤害。
: 感情破裂离婚,就老老实实承认自己不爱了、没感情了,这是离婚正当理由。
: 各种指责对方,学历低、性格差、对自己妈不孝顺、自己父母不同意之类。这些抢占道德制高点的,其实不是离婚的正当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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