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都不是你说的那些内容啊,你自己编的民法典?
【 在 sherry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对赡养老人有以下协助义务:
: 配偶协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和第1067条,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如父母)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1
: 丧偶儿媳或女婿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的规定,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如果丈夫或妻子去世后,另一方出于好心长期照顾公婆,并出钱又出力,为其养老送终,那么这位配偶对公婆的财产有继承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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