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毫无常识的造谣。你也知道重新抵押都要先偿清贷款,这不需要资金周转么?出售难道不需要提前解押?还需要建委监管,需要付出资金时间成本不说,先得有解抵押的资金啊。怎么不存在无法及时变现问题?协议期马上就到,那是超期要赔1000万的,你也不承认么?人家操作按揭转抵押经营贷,是前期筹措660万的,筹措的钱已经给付给翟了。有流动资金的话怎么还会欠着340万?认识才100多天,付出1300多万,刘克勤也是承认并认为正常的,资金链断裂怎么不可能?你才是毫无依据的反复打滚。
【 在 bjbj8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屋有贷款在押,不等于有贷款的房子不能出售不能变现。更何况按你说的其中一套已经结清房贷,所以这套房就不存在什么有贷款不能变现的问题。重新申请了贷款和重新申请到贷款,又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你有意混淆这些基本概念意欲何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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