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半夜发现漏水,早上上去敲门,一直没人应答,楼下以为家里没人,就赶紧联系110和居委会,找房主回来开门,居委会联系到了她母亲,之后,110和她母亲以及维修工都赶到现场,她母亲知道她应该在家,继续打电话和敲门,楼主这才应答。
楼下的做法无可指摘,没半夜上去敲门已经是够仁义的了。居委会联系她妈妈也无可指摘,当遇到房间里漏水且房内无人(其实有人但是没有应答)时,按照留存的通讯录,联系这个房子的相关人,有一个算一个,只要是能过来把门开开就行。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个,楼下之前并没有去敲过门,楼下的老太太半夜发现漏水,一直等到白天才开始联系的,她醒来就一大群人乌央乌央在门口了。
: 这个问题主要是老太太的子女让老人独居造成的,如果楼下发现漏水就上去敲门,楼上未必不开门、也不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责任在楼下自己,不在楼上。
: 第二,那是因为她妈妈想掺和这套房子,主动留下了信息。但这是不对的,她妈妈留下联系方式的时候。居委会并没有核实,如果核实过,就会发现她妈妈只是老房主的儿媳(儿子在老人在世时就去世多年了),并非老房主的子女。这是居委会的工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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