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所有人是姑姑和小叔,先联系了小叔,不管,再联系姑姑,姑姑过不去让联系她妈妈,等于全权委托她妈妈处理此事,她妈妈在现场代表的是房主。
她本人既不是房主也不是租户,就是借住,说白了就是替房主看房的。
出现漏水,她作为一个看房的,第一时间开门配合检修本来就是她的义务。白住她姑姑的房子,真到用得着的时候,不但不做应做的,反而阻挠,没有道理。
在看房人无理不配合开门的情况下,她妈妈作为房主的委托人,代房主行使现场处置权,完全正当。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使用权是不是独占的问题,也不是使用权怎么获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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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使用权只表示你可以住,但你长期未居住,其他人正在长期合法居住,你就不能不经过同意撬门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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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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