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转入券商的保证金,也是进入了券商的对公账户,但是也是可以记到你个人头上。如果这些钱没有买股票,券商还要给你付活期利息。
这种公对公的交易说白了就是一个记账系统。在券商那里就是通过三方存管绑定来明确责权关系。
小银行是通过一类卡和二类卡的绑定,如果是第三方平台,则还有平台与银行的合同约定。没有那么随便的。
如果你要更换对公账号,肯定要签补充协议,口头都不做数的。
【 在 capablanc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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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说度小满就无责,这得看转账后变存款符不符合银监会的规定,如果不符合,这至少是次责。
: 【 在 TonyLe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其中还有相当部分真实细节没披露,比如 银行提供的账号,
: : 是“被控制”前还是后,中间更换过或增补吗,换成了啥。。。等等,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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