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一个外行人的理解,即便是通过第三方平台(如度小满)消费,资金先转入河南银行(或度小满)的对公账号,再由这个对公账号转入到储户的个人账号这种方式进行存款。后面这些步骤,度小满一定是和河南银行有合同约定的,这种资金支付的方式也一定是合同认可的方式之一。只要签署了合同,对公账号里面的钱就只能是存款而不是其它。
如果是度小满没有把钱给银行,那就涉及到非吸、诈骗。
如果度小满把钱给银行了,银行没有入账,那是银行内部的问题,不能根据储户和度小满之间是消费,来判定度小满和银行之间也是消费,这个资金来源和银行无关。
我这么理解对不对?欢迎专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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