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没问题,本来也是按这个税率算的。
你对税优模式的理解有偏差,你这个本身就是研究员解读的国常会文件
1、缴费时予以税前扣除,指的是拟缴费的金额当年抵免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2、投资收益不征税,指的是你获取的收益直接计入账户进行累计。就好像前几年还存在过利息税一样
3、领取的时候征税,指的是你从账户里取得养老金直接扣除3%的个税,这个目前政策没有说过区分本金和收益
另外说话请文明
【 在 emoney 的大作中提到: 】
: 二是确认了税优模式,根据国常会决议,缴费时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不征税,领取时征税,这是典型的个税递延模式(EET)。
: 三是降低领取阶段的税率,2018年的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规定的领取阶段税率为7.5%,而国常会将此税率降为3%。
: 最基本的都没搞清楚 算个即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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