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来,他违约就要收他违约金,很简单啊
物业交割是从你收到房算起的,这个不是应该合同里有说明的么
【 在 julytree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房主是律师,强调这一点是因为谈合同时字斟句酌,锱铢必较的,当时因为2万的差距就有点谈不下去了,也不说不卖,就在那磨了两三个小时说要我们加2万。我们其实当时有别的房源也不想谈了,就准备换地方。后来中介出主意让他把房在过户前租出去(他之前没外租),差不多能在交房前把这2万赚回来。他就同意了。
: 基于这样的情况,我们过户一个半月了,他收到全款也半个月,我们也没催他交房。这两天他的租户退房,之前说的是他租户退房,我们正好交房,三方情况都清楚。我想着人是律师,应该会有契约精神,也就放松下来,天天泡装修版面了。
: 结果今早接到中介一电话,说原房主要求我们承担今冬所有的暖气费,不然不交房。我的理解是供暖费从交房为节点,交房前前归他交,之房后归我交。从供暖到交房估计也得有一千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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