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业主是你,你需要担责
实际情况是上家隐瞒不报,你可以要求上家担责,但是上家不理你,你就只能法院
【 在 yuny (yun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子已经过户给我,还未交接入住,我连钥匙都没有,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今年9月份。
: 楼下邻居家被淹了,说是我们房子漏水造成的。居委会和邻居找到我,跟我掰扯了半天。
: 原业主跟我沟通的答复是,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房管局去处理过,确认是邻居家自己的问题,但也已经给邻居家修好了。(当然,邻居仍认定是我们房子造成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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