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13年我父母在北京全款买了一套房,以我父亲工商个体纳税的资格买的。
16年我和我爱人买了一套房,公积金贷款买的。在我签完此套房之后,我舅妈就怪我没提前跟她说,不然她可以跟我们合资买个大的。钱算借给我们的,到时候我们有钱了可以还给她。要是没钱还,卖房的时候,按出资比例分成。
因为我表弟在北京念书,最近,我跟父母商议了,父母假离婚,用我爸的资格再买一套房。
跟我舅舅家合资买,他们出大头,我们出小头。
主要考虑:
1.资产保值,以后表弟毕业了,也不至于买不起房子。
2.最好是买个学区房,挂在我爸名下,以后我孩子上学也方便。
3.自己手头的闲钱也可以保值。
不利因素:
1.房租如何分配?
2.以后如果舅舅选择出售这套房,我孩子上着学,我们又没钱出来购买。Real尴尬。
求大神们给点意见建议,这样可行吗?怎么样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者有更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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