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以前在宣武租房,自己花了300开通了有线电视,07年出国就报停了。回国后住的地方有有线电视,所以一直也没去办移机或重开。
2、年前在海淀买一二手房,原业主说房子没开通过有线,所以物业交割时没有这一项。
3、二手房简单倒饬了一下想出租,要开通有线,遂想到了我那个久已尘封的有线账户,决定办移机。
过程:1、上午直奔宣武,向营业厅递交了当初的用户回执什么的,告诉我移机要交回机顶盒,我说07年那会没有机顶盒。系统查了,发现我的户已经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强制过户给了房主,他们也领了机顶盒,我现在没法移机了。歌华说不管,只能我自己和那户房主协商,给了电话,打过去,人家肯定不认账,还说由于我用他家地址占了户,还给他们开通添麻烦了。只能和歌华的人吵架了,凭什么未经我的同意把我的户过户给别人了,只因他拿着房产证吗?那为什么当初开户的时候随便个人拿个身份证就能开户?歌华的人又说人家房主来过户,联系不上你(事后证明压根没联系),机顶盒是一户一个,当然以房产证为准了。是房产证为准呀,那你让房主重新开户呀,凭什么把我的户直接过给他。房主只花了60重开费就有电视看了,我花了300,现在移不走,自己的房子要开通还要300,凭什么呀!blabla,吵了一通,出来个领导,让给移了,把我打发走了,移机费上移入地交。
2、下午去海淀营业厅,要求移入,查了一通,发现我的房子里已经有户了,名字也不是原业主的,而且还领了一个标清机顶盒,结果是不能移入。原业主之前把房子代理给中介出租的,中间不知换了多少个租户,所以说不清这个户名是谁的了。歌华的人还是有处理办法的,又是“强制过户”,和我说那个标清机顶盒就当是150元我买了,我交了150元,就把那个户直接过户给我。原来那户也留了联系电话,歌华压根没提要跟人联系解释这事,因为我现在有房本,直接过户给我了。我已经没有精力下午再吵一架了,就默认了这个结果。交了150元,过户了,领了高清机顶盒。
以上就是我的有线电视账户被强制过户以及我强制过户别人账户的经过。其实这种事在北京应该不是个案,那么多租房子的人,肯定有许多人当年自己花钱开通的有线电视。现在歌华的机顶盒政策,认房本无可厚非,但处理方式极其不妥当。他完全可以让房主重新开户,原来租户开的户就挂着,也许有一天租户就过来办移机了呀。一开始的签约客户才是合同规定应该服务和维护的客户,怎么能因为自己的机顶盒一户一个的政策就这么肆意的践踏客户的权益。
现在我强制过户了别人的账户,我自己那个已经移出宣武的账户还没有移入的地方,有朝一日我买了新房,再拿他去移入,看歌华怎么处理。所有的单据我都会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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