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在天通苑,之前出租给一个东北人,他偷偷打了隔断当二房东。我去法院起诉,一审我胜诉,他又上诉,二审我还是胜诉。后来他一直磨磨蹭蹭不将房屋交还给我。拖到合同到期,拆了隔断联系我交接。
但是,他把我门锁换了,一定要我先退他押金再检查房屋。我表示检查完房屋没问题再退他钱。就这么扯皮。我咨询了律师,我有权去换锁,把房屋收回来。于是,就拿着判决,房产证,找人换了锁。
重点来了,那个东北人居然把我房子撬了,又换了门锁。还给我发信息,在门上留下电话。让我联系他退钱。够嚣张吧?这个行为是违法的。
更气人的是,我打电话报警,天通苑片区的警察居然不管,来了转了一圈就走了。根本不作为。
在19大期间,到处都抓得很严。在北京居然出这样的事情。我真的是没想到,也对依法治国有了更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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