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里的暖气10月20几漏水了 ,当时一次性赔了一些。
2. 11月10几的时候,正式供暖又漏了一次,更严重,这次是厨房的,上次是卫生间。
这次的赔偿上谈不拢,两次都是暖气片下面管子接口的地方不牢,都是安装工人的问题,这个他们也认。但是我们认为公司也有责任,和公司谈,他们说都让工人赔,这次工人说只能赔一万。
我的诉求
1. 精神损失费 能不能赔, 连续泡两次,第二次还是入住之后,妈的太气人了,
2. 公司有没有责任? 我们认为两次漏水,公司在监管和服务上没有做到位,目前公司坚持认为是安装工人的问题,他们不赔偿,这样合理么
3. 这个北京有没有专业定损的机构,评估一个损失价格(考虑到装修开销,和房屋的本身价值),全屋泡水,可以在房屋的整体价格上乘以一个系数得到损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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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hfentmall FROM 16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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