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家一手房前两年验收时暖气不是很热,以为锅炉房温度烧得不够,没当回事就验收通过了,装修入住后到了供暖季,总有两组暖气的凉的,在质保期内联系开发商排查问题,最后怀疑是管道出现回路,现在要求开发商维修补偿,由于房子已装修,也花了不少心血设计,这次维修肯定会把地抛开排查管路,这样家里的装修和亲戚日常生活都受影响,维修周期大概一个月,所以亲戚草拟了一份维修赔偿条款,麻烦大神们给看看哪里有需要修改补充,条款细节如下:
1、开发商安排施工队入户对暖气系统进行改正,一切的施工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2、入户施工前开发商要根据室内原装修材料提供地砖、踢脚线、波打线、过门石、木地板、壁纸的同品牌的样品,经业主确认后方可动工。
3、施工前业主、物业、开发商共同对室内的装饰、家具原始状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材料三方签字确认。施工后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并完成保洁工作。
4、施工前开发商要对室内的家具、地面、电器设备等进行遮盖及成品保护,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5、室内家具的拆装要原家具厂的专业人员拆装,业主提供家具厂家,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家具或移位或拆装必须经业主同意,开发商不能擅自决定。
6、费用补偿:业主租住临时住所费用(按一个月计算):300元/天*30天=9000元
误工费: 400元/天*30天=12000元
影响费: 150元/天*30天=4500元
两个年度的取暖费: *元/年度*2年=*元
费用合计:*元(如家具由业主联系拆装,拆装费用为:*元,总费用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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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2.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