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有爱、有欧派!”的口号营造的温馨品牌形象在今天的退单经历之后瞬间崩塌……
年前在南集美欧派定做了橱柜,虽然价格比市场价格贵得多,但最后的质量和效果都很满意,所以决定家里的电视柜和展示柜继续在欧派定做。在上周测量之后,昨天在店里和设计师敲定了具体的设计方案,签订了合同并付了全款。交钱时,欧派方说从不参加南集美的活动包括南集美的积分活动,在坚持下签了南集美的正式合同(今天证明这个坚持太正确了,否则维权更难)。今天下午突然电话通知,说由于合同价太低,不能参加之前已参加的优惠活动。意思就是不能按照合同价下单,如果做就要加钱,退单的话又不同意赔付违约金(集美的合同里规定若甲方无故解除合同,赔付双倍定金)。
沟通无果后由集美售后介入,集美要求要么欧派按照合同做,要么退单按照合同进行赔偿,可店长不同意且态度十分强硬。最后还是在集美和欧派高层的沟通下按照合同规定的退单违约进行了赔偿。几百块的违约金不是目的,在整个过程中,作为消费者对自己权益的维护和购买经验值得和大家分享:
1.签合同时,一定要用集美的合同,千万不要只用商家自己的合同(一定要坚持)。
2.在集美合同里,写明定金多少,如果不写,默认是交款的20%。我上周在欧派交了500定金,但没有体现在集美的合同里,所以按照合同的约定,集美认可的定金只能参考预付款。
3.在集美合同里要注明送货日期,所用材料。
事后感:犯错在所难免,但纠错的方式直接关系你在客户心目中是大品牌还是鸟品牌。
--
FROM 111.20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