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一个朋友问问,大概情况是:
开发商精装修的房子,交房还不到一年,朋友租出去了,上周租户反馈卫生间淋浴设备漏水,听朋友描述大概是混水阀那块漏水,先联系了物业,物业来看了之后说这个应该归开发商负责,说是应该还在保修时间内,结果物业联系了开发商之后来人之后又反馈说开发商的人说这个已经超过保修时间了,开发商不再负责
请教:从反馈的信息看,开发商应该是承认了此类问题的责任单位是开发商,他们仅是说超出了保修时间所以不管了,但并未明确说保修的周期
感觉开发商有点推脱
一般这种情况多长时间范围内开发商会负责?交房的相关文件中会有明确说明吗?(已经和朋友说去翻翻交房的资料中是否有具体说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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