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郊的排屋,毛坯。因为一直空着,物业费按照7折收,开始交了1年。
2年前有次去看,因为2周前特大暴雨,导致吹落的树叶堵住阳台下水道,然后整个水把阳台
淹没后流进2楼房间房间,导致房间积水2周。 按说这种特大暴雨,物业应该在雨后去一下
没人住的房子,检查有没有漏雨等问题。然后我们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要补偿后再交。
协商无果,2年的费用合计8000多没交。 物业前阵子说移交法院,没想到今天还真收到传票了。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只能乖乖交物业费了?但是这种物业一点也不管房子,就收钱,很不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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