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收房时有一项重要工作是检查面积。可是合同上写的一般都是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而收房时拿尺子现场量出来的是地毯面积。据我所知这三个面积值之间的比例范围现在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有市面上“一般而言”的一些系数可供参考。这种情况下只要你测出来的地毯面积不是差特别多,根本不可能去找开发商理论啊?
比如假设合同里签的建筑面积是100平,实测地毯面积是70平,这算合格么?如果实测68平算合格么?你测出多少平时可以说“不足100平”呢?
另外问下,房本里写的“使用面积”和用尺子沿内墙根测出来的地毯面积等价么(假设就一层楼)?收房时有但装修时能拆掉的内墙算不算使用面积?封闭阳台的内墙面积算不算使用面积?这个到底谁说了算?
补:我的调查结果见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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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bj FROM 167.220.232.*
FROM 114.24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