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了一下,包括查阅政府文件和与相关专业人员讨论,把我的结论写一下。
首先,合同里和房本里写明的只有“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两个概念,法律意义上没有“使用面积”、“地毯面积”一说。二者的定义可以参见2012年最新版的《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其次,关于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在北京“一般而言”是1.333。但是似乎并没有政府明文规定一定要这个数。但毕竟二者是在签合同时就写明的,所以如果消费者不满意比例可以不买...
最后,关于收房时如何验证“套内建筑面积”的问题。本质上就是无法精确验证,但是可以通过实测室内面积来大致估计。我的理解是
套内建筑面积(单层) = 收房时沿所有内墙测出来的地毯面积(含阳台)+可拆除的非承重内墙面积 + 厨厕烟道面积 + 结构墙体面积(包括承重内墙和外墙、阳台玻璃挡板等)
我们在收房时能实际测量的是前两项,“收房时沿所有内墙测出来的地毯面积(含阳台)”和“可拆除的非承重内墙面积”,从概念上这两项的和也应该被认为是“使用面积”的定义。根据这个实测的“使用面积”,我们可以通过估计外墙长度来大致计算“套内建筑面积”,然后用这样估算出来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上写明的值进行大致比对。如果差个1平米啥的就是很难去理论(尽管1平米可能值好几万!)。
作为一个footnote:我感觉正是由于“地毯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三个概念的不同导致了市面上流传各种不同的“使用面积系数”,比如有说1.5/1的,有说1/0.7的,有说1/0.75的。其实真正比较well-defined的系数是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一般是1.333。
【 在 wario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己收房查面积基本没什么实际意义,开发商有专业测绘公司的报告,可以要过来看。
: 如果觉得不可靠,可以自己找有资质的公司测量,但是要整楼测,价格很高,个人搞根本划不来,除非找到大量业主分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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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bj FROM 167.2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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