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项款(签合同时候没确定就没写进去)包括石膏线,卧室的地面找平,阳台贴瓷砖,目前石膏线已经贴上,其他两项还没开始。
目前做了拆旧,水电改,墙面基层已经贴布,抹了一些东西,还差最后一遍腻子还是啥,防水做了一遍,那天瓦工刚进场,工长就要求第二天要结二期款和增项款(所有的增项,包括还没做的,理由是瓦工已经进场,就要准备做。可是就他们的计划瓦工要待十天)。我看合同的付钱进度是墙砖贴完给二期款,工长说墙面基层是第三期的内容他给提前了所以墙面基层做到这个程度就可以给二期款了。
我分辨说感觉墙面的这个四分之三完成占整个二期三期的四分之一 也不能算二期完成啊,更不能结增项。工长就说所有的家都是这么做的,然后说我之前给的一期款和水电款已经买材料花完了,他自己还垫钱了云云,油工和他要吃饭钱之类。
我表示生气,然后工长同志也表现的很生气,最后说要不贴砖完了,二三期增项一起给得了。
我现在搞不清楚这个步骤到底要怎样,是我没按规矩办事,还是工长确实提前和我要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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