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文字转载自 HouseRent 讨论区 】
发信人: GunsRoses (赠人玫瑰,手有余枪), 信区: HouseRent
标 题: 房东通过email让我代交取暖费(累计1万多),email有法律效力吗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Sep 24 19:40:22 2014), 站内
房东之前几年没有交供暖费,累计欠费1万多,现在供暖公司催了,我给房东发电子邮件说了下,他人长期在外地,回邮件说让我代他交,这笔钱将来从房租里扣除。我代他交有没有什么风险?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用代交供暖费抵消房租的法律凭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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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GunsRoses FROM 211.94.154.*
FROM 211.9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