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暖管道和水管完好,水是楼层夹板中的存水,上层铺的瓷砖,供暖10天后下层房顶起多个小泡,持续20天后所有小泡干燥。请问责任如何划分?上层有没有责任?
情况如下:
二层,2014年6月收房(在四月份之前房子被开发商工人住过,但是目前没有证据),7月铺砖,12月20日开始供暖(地暖)。
楼下一层9月份开始施工(施工时候房顶是干的),12月底施工完毕。2015年1月5日左右发现一楼房顶墙面起泡,1月10日左右发现有新增起泡,旧的起泡已经变干。1月20日基本所有起泡都变干(泡的大小不一,1-100平方厘米不等,总数在20-30个,大多数小于20平方厘米)。
在1月5-20日期间,二层业主配合物业暖气打压两次,都证明暖气没有漏。而且起泡地方在卧室,没有供水管道经过。
请问责任如何界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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