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水管爆裂将楼下淹了,楼下要求赔付1万。
背景一:13年10月买房时,前业主将阳台改成厨房,在阳台安装新的水管,当时房子正处于出租状态,因为自己不住,过户后,就继续将房子租给正在住的租户,后期续租两次。
背景二:出租的房子相当于理发店姑娘们的宿舍,自行成交的合同中已经约定最多住5人,但实际上,房间里摆放8张上下床,一个单人床,平时大概住10人。
水淹楼下后,开始和租户的领导商量一边一半承担责任,要求房子按照合同中要求住5人,给出两天腾房时间,当时彼此认可;两天后上午10点租户领导说可以出钱,但因为时间紧张又是年底不能腾床;后来11:30又回复说因为是业主的房子,私自改造水管,而且是因为天气冷导致水管冻坏,所以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作为肇事业主,已经先将1万赔付给楼下被淹业主,但是我的困惑是:虽然厨房水管不是我改的,但是购买后,我作为业主,水管因为天气原因冻坏,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但租户违约住那么多人,就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租户坚持跟他们没有关系,一分钱不出,作为业主就要求他们按照合同要求只居住5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将其余6张上下铺搬离。
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想问问除了搬离床铺,我还有什么方法能弥补自己的损失吗?如果确实没有办法让租户掏钱,有什么方法能恶心一下对方?
当然如果这种违约的群租下,从法律角度讲确实跟租户关系,那我也就踏踏实实认了。
希望有大侠给分析或者支招,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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