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的情况大家都了解,管道肯定是有隐患的。
楼下最近卖了,买的老两口是本小区不同楼五层换二层,好好装修一下,说是打算住到死。
他们想把自己家的各种管道出问题的隐患降到最低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然后他们发现上水主管有一个砂眼,漏水,希望能换管,找我家说。我们一起到物业问,物业说,让他们干必须拆我家所有橱柜,并强调主管是不能包的,一旦坏了修的话损失自负。
我们也找了自己信任的师傅去他家和我家看看情况,师傅说这根主管质量还挺好的,再用个二十年应该问题不大,砂眼也可以局部焊上,用的时间也不会小于十年八年。
于是楼下又以管道时间长了,冷凝水已经让局部锈蚀为理由仍要求我们配合他们换。除非我签一下东西,他们在二层他们家主管上加一个阀门,如果以后漏了,他们就从他们家切断,三层以上用不了水的责任由我承担。
我的想法是,如果局部能处理,并预期能用比较长时间就没有必要换管。
如果一定以管道时间长,想避免隐患说事儿,那我同意也行,但我也想换我家上半截至四层管,因为也是有隐患呀,让二层去做四层工作,如果他们同意我就同意。要不然我只换了下面的,上面的以后漏了还得折腾。这也都是复制了楼下的思路。
想听听大家对这个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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