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飞美的一些建议
写这个帖子的目的是想锻炼一下自己怎么样心平气和地与人讲道理,
1 声明中“我公司对(售出的)(爱格板家具的)(板材甲醛释放量承诺的)标准负责,”
没有任何公司能够对标准负责,即使标准是由国家机构委托该公司制订的。
我觉得这句话应该这么说“我公司承诺所售出的爱格板家具的板材甲醛释放量达到某某某标准”
2 声明中“无法对客户家室内的空气环保指数负责。 ”
这句话太片面,即使由你们产品引起的空气污染问题也不负责?
如果说成“无法对非我公司产品引起的客户家室内的空气环保指数负责”,相信大家也能接受。
3 销售回复“飞美家具最近一期的抽检报告!注意!!!!!是抽检报告哦”
检测报告最后一页明确注明:
“送检样品生产单位和产品原始信息由委托单位提供”
“本报告仅对送检样品负责”
注意到:委托单位是 德中飞美家具(北京)有限公司,检测单位是第三方的,而委托单位不是第三方。
4 关于测试报告中所使用的标准
测试于2016年4月8日进行,貌似采用一个日本标准,Jisa 1460 2001 而非国标,我不懂该行业标准,可能该标准更精确
但是稍微百度一下,可以发现该标准版本已更新至2015,建议飞美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采用最新标准。
另,甲醛的浓度最大允许值,应与测量方法对应,避免采用日本标准的测量方法做出的结果去套用国标的最大允许值,日本标准平衡时间长,测出的浓度可能略小。
出现问题,解决问题,少推诿责任,本可以做成一件很漂亮的公关案例。飞美这么大的公司,重新给人家做一套能花多少钱。
解决问题也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找到解决方案才是关键。
如果是该客户家其他品牌产品引起的甲醛超标,飞美花点钱给业主换了,家里面甲醛也全都合格了,多好的低成本广告啊,其实人家业主也不一定会不给钱,毕竟选择飞美品牌的还是高端用户。现在越辩解,发现问题越多,越显示出不负责任。
水木这里还是一个高知论坛,相信版友也大多明是非,讲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
我不是做装修的,给我的一个启示就是,以后面对我的客户时,一定要站在客户的角度解决问题,否则将会失去客户。中国啊,没什么是别人做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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