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vv说得果然没错
应缴年限确实是整数设置,曾经社保局回复的有一句叫应为年度之和的说法,这个我去年也专门问过养老科的人,他们的回答也是一个月也算一年,所以真的是拿自然年做年度相加。。至于是否合理,管他合理不合理的反正人就是那么算的,我们也就是知道就行了,不可能真去较真。
【 在 hghghghg 的大作中提到: 】
: 失业金只扣除满年度,这个是否有确切的案例?我搜到一些和这个相关的行政诉讼,起诉的人就是有几段几个月的失业金领取区间,最后法院的结论大概就是“对于失业金领取区间,软件系统已经进行了处理,没有造成原告损失”,“原告主张应缴年限不应该是整数,应该去掉几个月,观
: 阌幸欢ǖ牡览怼5敲挥邢质狄庖濉薄!!
: 从这样模糊不清的说法里面我也没判断出来究竟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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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3.*
哎,他们说啥就是啥。。。
【 在 hghghghg 的大作中提到: 】
: 失业金只扣除满年度,这个是否有确切的案例?我搜到一些和这个相关的行政诉讼,起诉的人就是有几段几个月的失业金领取区间,最后法院的结论大概就是“对于失业金领取区间,软件系统已经进行了处理,没有造成原告损失”,“原告主张应缴年限不应该是整数,应该去掉几个月,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没有现实意义”。。。
: 从这样模糊不清的说法里面我也没判断出来究竟是怎么处理的
: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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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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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8.*
嗯嗯
北方更大气雄浑些
有空来玩呀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服务上应该是魔都更好好一些,据统计说他们超市的人均结账等待时间都明显短一些,南方一直是相对贴心些吧,北方就粗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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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6.92.*
时间和总量都要考虑,没毛病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15年本来就只有交30年的一半
: 如果再按照vv说的那个系数(1/N)乘一下
: 就只有四分之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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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26.120.*
应缴为整数是确定的。主要是领取失业金几个月的处理,即使在应缴为整数的情况下确实也能处理成像法院所说的“没有损失”的,但是具体实际处理是什么样的判决书上没看到,也没有找到其他具体的例子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缴年限确实是整数设置,曾经社保局回复的有一句叫应为年度之和的说法,这个我去年也专门问过养老科的人,他们的回答也是一个月也算一年,所以真的是拿自然年做年度相加。。至于是否合理,管他合理不合理的反正人就是那么算的,我们也就是知道就行了,不可能真去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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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142.184.*
AB同时毕业,工作30年后同时退休,为计算简单化假设社平不变,二人每年缴费系数都是3。
假设A一毕业就连续交15年,后15年停。
B毕业后前15年不交,后15年交满。
按照北京目前养老金公式,先交的A养老金是后交者B的一半。
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 在 hhss 的大作中提到: 】
: 时间和总量都要考虑,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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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1.204.*
反正我问的是整年处理,那东西系统里不计月,不过我没有失业金,只是捎带着问过一句。话说这东西还真有找法院的啊,我还以为那句话就是个摆设呢。。
【 在 hghghghg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缴为整数是确定的。主要是领取失业金几个月的处理,即使在应缴为整数的情况下确实也能处理成像法院所说的“没有损失”的,但是具体实际处理是什么样的判决书上没看到,也没有找到其他具体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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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3.*
了解也没有啥用。又不能不缴养老保险。
明知道吹亏也只能忍。
【 在 veriloghdl 的大作中提到: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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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这种事怎么没有代表出来替人民说话,开听证会质疑这个高手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哈,所以这是高手搞出来的公式。。。只要能连续工作就问题不大,最多是起始工作的那一年吃点亏,最后一年是会按月算的。。但是中间如果曾经断过,那就很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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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0.196.194.*
对
然后就是吃喝玩乐
不对
这个叔叔还不喜欢吃喝
就喜欢交女朋友
【 在 Renin 的大作中提到: 】
: 年轻的时候赚过一票,后来就再也没赚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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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