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养老(Older)|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换一个更说明问题的比较方法
ptco
|
2025-03-31 17:12:09
|
换一个比较方法,甲乙二人,年龄相同,同时毕业,同时退休。甲毕业后第一年参保一年,然后停保,退休前15年又连续参保,共参保16年。乙毕业后一直未参保,退休前15年开始参保至退休。
假设二人的最后15年的缴费基数相同,甲和乙的唯一区别是,甲在毕业第一年参保了一年,乙没有,其他都一样。而按照北京市的公式,甲比乙拿的少。这正常吗?
发自「今日水木 on CET-AL00」
--
FROM 223.104.40.*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