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明摆着耍赖了
如果签了协议只是表示告知 不表示同意
那所有的合同都可以这么解释 我只是知道 并不代表我同意,从此以后签字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不是CAS故意偏袒, 只能认为他在搞平衡了,就是各打五十大板,对孙杨太不公平了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次仲裁是就说过,签情况说明只表示DCO知道有这个事情,不表示DCO同意。不论是否同意,DCO都要签字。“情况说明”本身没有意义,主要明确当晚出示的证件文书有哪些。
: 第二次仲裁孙杨一方拿出了视频,证明DCO不但签过,而且明确说过同意保留血样的话。然后CAS说这是气话。
: 来,共同赏析一下CAS的“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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