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破小车位真是一个大难题
在自己小区停车是你应得的权益。依据物权法第74条第3款,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属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由业主共同共有。业委会制定的管理条例不能和现有法律法规冲突。说极端点,如果业委会投票把你的房子卖了,他们瓜分房款,肯定除了你外大家都同意,但是可以这么做么?所以,你解决问题的思路有问题,直接准备好自己的房本,把车开进小区里,如果不让进,就报警,只要进了小区,你随便停,他们能把你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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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前提是这些车位是“公共车位”而非产权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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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点,业主的车有没有资格进入自己家的小区,有的话直接进去停车,他能咋样你?不让你开车进自己家小区,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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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wetw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逻辑不对
: 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是共有的
: 所以才会由大家投票共同决定
: ...................
投票是万能的?照你这么说,加装电梯占用的是公共面积,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加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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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swan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你还真说错了,你可以看看北京有多少小区都是先来的把车位买或租的方式占了,你说的报警方式,警察也不支持,警察的态度是维护小区业委会或物业的规定,好多小区没有车位,根本就进不去,报警也没有用,小区公共车位物业和业委会有权租给业主,用于公共开支,也就是承认你有使用的权利,但是你需要排队等候,除非你能搞定物业或业委会进行车位定期重新分配
这就是流氓逻辑,承认你有使用的权利,但是一百年后可能能用吧,那有个毛线意义。真像你说的,出租车位了,那就公示,出租给谁了,费用怎么拿来提升小区品质了,别光知道占便宜,不承担义务。而且这个租金要和市场价看齐,别来个出租车位了,每月象征性收个几十块钱,那还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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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outman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这个就是我们小区现在的情况。警察还真是不管这事。
: 对物权法的解释没有明确公共车位的分配方式。没说不给你用公共车位,但是要排队等待。一团浆糊。
: 公共车位成了城市里的稀缺资源,那么就有人利用这些资源变现。
老哥你也是太软弱,都这样了还不反抗?打市长热线啊,拍照录像取证啊,不行起诉。这玩意儿明明你是占理的,反而搞得被动了。不确定期限的承认权利就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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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cut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家也是老破小,物业正好相反,来者不拒,只要是业主就能办理停车证。结果现在小区根本没有位置,每天晚上都快摞起来了
: 相比之下,我觉得还是你们这个物业的做法好一些,至少能够保证居住环境不那么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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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定期摇号停车,要么,车位先到先得,晚回来的停外面。反正楼主这个物业的做法,是绝对的懒政,而且严重侵犯新业主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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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老破小,最近刚买车,我们这儿是免费停车,先到先得。我去登记车位的时候发现有的老业主直接登记了七八辆车,到我这儿却一辆都不能登记了,直接炸毛。物业投诉,市长热线,录像取证全上。最后物业还是给我办了停车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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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当时也让我去排队,我排他妹排,这小区有的业主房都卖了,还占着车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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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swans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的做法是先保证一家一辆停车位,必须是房主名下车,验行驶本的,一家几辆车的那个小区都不能给办停车位,另外不能免费停,免费停必然不占白不占,收几千,你看看还有人登记多辆车?免费停车,物业就没有动力区维护停车秩序了;
问题就是这个公平公正如何保证,让排队可以,把各种信息公示,而不是搞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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