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根据民法典第406条,以后二手房买卖不用赎楼了?
后面还有有约定的除外的话呢。
一般银行给你贷款的时候约定,你必须经过他同意,然后他就可以不同意。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疯了吧,银行敢违反民法典?
: 银行是抵押权人,这一条写的清清楚楚:无需抵押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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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5.233.*
中间担保公司要关一大批了
但是,万一房产多处抵押呢?可能会造成许多纠纷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
: 抵押不动产可直接转让,无需先行注销该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也不以抵押权人的同意为前提(有约定除外),抵押财产过户,不影响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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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90.*
对银行来说也容易,购房申请按揭都要走审核程序的,现在就是审核接盘人资质,更换还款人而已。
【 在 iorita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是银行得配合买家做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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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90.*
新法对以前的合同没有溯及力,等新法快实施了,银行的法务人员一定会与时俱进的。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
: 抵押不动产可直接转让,无需先行注销该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也不以抵押权人的同意为前提(有约定除外),抵押财产过户,不影响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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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3.100.81.*
注意,银行的抵押权不会消灭。买的人,可能被银行强制执行,这个风险买受人自己承担。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
: 抵押不动产可直接转让,无需先行注销该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也不以抵押权人的同意为前提(有约定除外),抵押财产过户,不影响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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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5.238.*
就是解抵押吗,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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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22.91.*
我也觉得挺好,让利于民。但这样会影响银行的收益,减少流通费用(甚至可能影响GDP)。
【 在 abaa 的大作中提到: 】
: 价格减去抵押金额就可以,我觉这样他挺好。不用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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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42.71.*
那银行要证明损害他的抵押权了啊,如果买家流水不低于卖家,买卖价格不低于当时抵押时的价格,银行怎么证明呢?
【 在 xxjcom 的大作中提到: 】
: 下边还有: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你告诉银行要转让了,银行会不会要求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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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7.130.*
银行要那么多房子,干嘛?处理起来也很麻烦的,集中上市拍卖会影响市场价格的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疯?还不起银行就收房子,房子又不会跑掉
: 这条对不动产是最安全的,反而其他那些可移动的抵押物相对不那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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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现在不接。过户之前必须把抵押解除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的好像现在买家就不接似的
: 现在大部分房子也都是有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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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