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安定医院知名精神病专家姜涛为本院同事伪造精神病历骗取巨额购
真有病也不影响,鉴定意见说的很清楚,精神分裂不是持续发作的,有发病期和缓解期,司法鉴定意见认为签订合同时葛某处于缓解期,但是法官竟然不采纳,非常罕见
【 在 miaorongr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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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楼主回复来看,葛某应该还是有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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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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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7.17.*
姜涛,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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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9.219.*
姜涛是不可能搞定的了,他出具了证词作为法庭证据,这不是开玩笑的。哪怕他现在心里后悔了,他也只会死硬到底。
【 在 yuan9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么退一步争取拿点违约金得了 要么想办法搞定姜涛 现在你有的都是间接证据和推测 别人的是直接证据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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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1.226.*
缓解期是否有全部民事行为能力,这真不好判断
尤其是大宗商品交易相当于一个强烈的外界刺激事件
【 在 monkey80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有病也不影响,鉴定意见说的很清楚,精神分裂不是持续发作的,有发病期和缓解期,司法鉴定意见认为签订合同时葛某处于缓解期,但是法官竟然不采纳,非常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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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iaorongrong FROM 222.190.75.*
FROM 222.190.75.*
如果可能的话,帮忙转发一下,谢谢
【 在 wangle06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注
: 【 在 monkey80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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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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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7.17.*
不容易
【 在 monkey80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6年1月29日,我通过链家地产与葛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购买其位于海淀区某小区房屋。合同签订当天,葛某与我、中介谈笑风生,愉快成交(有录音为证)。签订合同后,我按照约定支付了45万元定金,葛某也按约定做了解抵押手续。3月初,北京房价普涨,葛某表示自己的房子涨了一百万,要求加价五十万。我拒绝后葛某称自己有精神残疾证,无民事行为能力,所签合同无效,拒绝配合网签,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经多次沟通,葛某态度嚣张,声称自己杀人都没事,但又反复表示如果加价五十万交易还能继续,否则随便我去告。事后才得知,葛某是著名精神病医院北京安定医院的正式职工,高级护师,一直在安定医院正常上班。
: 万般无奈,我于2016年3月2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葛某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经过两年半的漫长等待,2018年9月14日,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葛某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据现有资料不足以确定被鉴定人葛某2016年1月29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精神状态,对其当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判定。用人话讲就是葛某虽然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精神分裂症不是持续的,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葛某在签合同当日处于发病期,按照法律规定应被推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葛某能提供合同签订当日处于发病期的证据。于是,神奇的一幕出现了,葛某在司法鉴定后、法院判决前,突然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16年1月29日(即合同签订当天),北京安定医院知名精神病专家、主任医师姜涛开具的手写病历。该病历显示葛兰患精神分裂症,建议住院。这么强有利的“证据”,长达两年多的诉讼期和司法鉴定时葛某都没有提供,当鉴定结果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它就神奇地从天而降了。同时,姜涛还向法官作证,称葛兰当日精神分裂严重发作,由女儿陪诊,需要住院治疗。
: 由于这个所谓的“病历”和姜涛的证词,法院一审认定葛某在签订合同时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判决合同无效,所有诉讼、鉴定费用由我承担,45万元定金不退,由我另行立案起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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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9.*
【 在 monkey80 的大作中提到: 】
: 曾经我也和你一样天真,查了相关条文,国内民事案件提供伪证没有任何后果。老太婆提供的另外两份材料直接在上面手写涂改,也没什么事,法官不采纳就是了。
听录音是同意当天可以退定金,为啥没直接选择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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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57.129.*
鉴定意见是无法鉴定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那么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葛某证明她没有行为能力,所以她找姜涛开假病历
【 在 miaorongr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缓解期是否有全部民事行为能力,这真不好判断
: 尤其是大宗商品交易相当于一个强烈的外界刺激事件
: 【 在 monkey80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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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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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7.17.*
帮顶!无力帮助楼主,只能体会到心塞无奈,以及,人到中年才知道什么是衙门这种社会常识,就像白活了几十年。
【 在 monkey80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6年1月29日,我通过链家地产与葛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购买其位于海淀区某小区房屋。合同签订当天,葛某与我、中介谈笑风生,愉快成交(有录音为证)。签订合同后,我按照约定支付了45万元定金,葛某也按约定做了解抵押手续。3月初,北京房价普涨,葛某表示自己的房子涨了一百万,要求加价五十万。我拒绝后葛某称自己有精神残疾证,无民事行为能力,所签合同无效,拒绝配合网签,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经多次沟通,葛某态度嚣张,声称自己杀人都没事,但又反复表示如果加价五十万交易还能继续,否则随便我去告。事后才得知,葛某是著名精神病医院北京安定医院的正式职工,高级护师,一直在安定医院正常上班。
: 万般无奈,我于2016年3月2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葛某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经过两年半的漫长等待,2018年9月14日,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葛某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据现有资料不足以确定被鉴定人葛某2016年1月29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精神状态,对其当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判定。用人话讲就是葛某虽然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精神分裂症不是持续的,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葛某在签合同当日处于发病期,按照法律规定应被推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葛某能提供合同签订当日处于发病期的证据。于是,神奇的一幕出现了,葛某在司法鉴定后、法院判决前,突然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16年1月29日(即合同签订当天),北京安定医院知名精神病专家、主任医师姜涛开具的手写病历。该病历显示葛兰患精神分裂症,建议住院。这么强有利的“证据”,长达两年多的诉讼期和司法鉴定时葛某都没有提供,当鉴定结果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它就神奇地从天而降了。同时,姜涛还向法官作证,称葛兰当日精神分裂严重发作,由女儿陪诊,需要住院治疗。
: 由于这个所谓的“病历”和姜涛的证词,法院一审认定葛某在签订合同时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判决合同无效,所有诉讼、鉴定费用由我承担,45万元定金不退,由我另行立案起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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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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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4.*
起诉了房子就冻结了,所以暂时定金也拿不到了
不过最后肯定还是能拿到吧
【 在 KingPow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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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录音是同意当天可以退定金,为啥没直接选择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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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