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个人购房】有打算“自行成交”卖房的业主么?
订金和定金是两回事,这个市场还有能接受订金,不在合同里写定金的房主么?
【 在 ustc1983 的大作中提到: 】
: [face=楷体_GB2312]看到很多网友回帖,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贴子的关注。其次,也是基于大家的意见建议和疑问,说说我的想法,供参考。
: 一是认为贴子措辞不友好…。虽然初衷是出于谨慎和周到,尽可能将预期细化列明,做到一目了然,避免相互不符合的情况下就联系,导致耽误您的时间。但措辞确实生硬和强势,这点虚心接受,非常抱歉。其实我作为买方,在看房的同时也看业主,如果对方事多/不靠谱/坐地起价/不配合,我也很不舒服,即使房子再好,也可能敬而远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换位思考下,面对一个措辞生硬的买方,业主也不会感到愉快。
: 不过,开始合作后就知道,买方还算靠谱,属于事前考虑仔细,事中比较爽快,不会出现各种反复甚至为了压价故意吹毛求疵找茬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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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原文写的不是定金,而是订金,几个网友都指出来了,不敢回复
自行成交的默认前提是交易条件比较标准:买家痛快付款,正常筹款贷款,周期标准,不需要业主做额外的事情;卖家的话,房子产权清楚,抵押少或没抵押,有地方签户口或房子没户口。
要买东城海淀,这么多事,还舍不得那么一点点中介费,决口不提定金。业主配合一圈,他拿到证退订金走人,就是这个意思。想自行成交估计是没有中介想趟这趟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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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uand FROM 59.25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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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付定金,能付的是订金...
【 在 zhui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真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定金这种东西是房款的一部分,你多付也只是增加违约成本而已,对业主而言是没有额外收益的(或者说只有几可忽略不计的一部分额外利息收益)。
: 我的核心观点就一个,你要求业主做市场要求以外的配合,就需要给业主额外的收益,比如报更高的房价、购房方式由贷款转为全款等等不一而足,我说一嘴“多出违约金”只是举个例子罢了。
: “额外要求”要匹配“额外付出”这是我是理解的公平,和你理解的公平我觉得是有差异的。如果你在提出更高要求的情况下不给业主额外收益,那我只能说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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