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卖房被租户胁迫要求赔偿三个月租金,不然不配合评估公司拍
如果你没有跟他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他一定要来起诉,撤销交易就够你喝一壶…
【 在 kang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各位,帮忙出出主意。
: 以前跟租户一直配合也挺好的,需要买房了,告诉了租户,租户也配合看房了,但让中介尽量少打扰租户,非常有诚意的才带过去看,前期还是挺感谢租户的。
: 4月份成交了,当天晚上也立马告诉租户了,买家希望尽快过户,由于涉及小学6月份报名,因此告诉租户希望能大概2个月内退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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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NOP-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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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不至于,一方面合同到期了,一方面租户没有购房资格,不过也懒得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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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zp0425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你没有跟他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他一定要来起诉,撤销交易就够你喝一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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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按照物权法合同编,租约到期,双方不续签但同意继续住视为不定期租凭合同,任一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何来买卖不破租凭?只需提前合理期限告知对方即可。否则视为非法侵占民宅,报警处理即可。
【 在 bp308 的大作中提到: 】
: 1、感觉租户前期是没想明白,否则不配合看房就可以了,即使你们协商租户搬家,你的房子在看房和交易期间的租金是没有了
: 2、买卖不破租赁,你就算赔一个月租金他也可以不同意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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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7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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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szou FROM 221.222.21.*
FROM 221.222.21.*
八成是这种情况,骑驴找马,驴反抗的确实过了,不过骑驴的心态在先。
【 在 SM100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最早其实是想站贴主的队伍的。
: 不过翻了一下贴主之前卖房的帖子,再结合本帖,斗胆脑补一下情况: 楼主有2套房在卖,但是不是很明确,所以没和租户签租房合同,但是突然这套学区房有客户还很着急, 租户积极配合看房,但不配合房屋评估。
: 租户没楼主期望的那么完美画像,楼主现在想扣租户押金不退,理由是租户有错在先,有点以恶对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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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5.51.*
人家都说合同到期了,自动转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约。
【 在 ch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就扯谈了,既然签了合同,有合同期限,对方当然可以要求把合同执行完,这是契约精神吧。
: 建议你看看合同怎么写的。反正我见过的建委合同模板,或者中介的合同,都是这么写的。一方要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多长时间提出,双方协商后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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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7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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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2.21.*
一看就是和我一样用五笔的。
不定期租赁合同也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在这个大原则下,有诸多种可能性而已。对于楼主这个具体情况,是买家需要卖家解除这个合同后再过户而已。如果买家不需要清走租户,那么先过户保留不定期租赁关系也是可以的。
【 在 wszou 的大作中提到: 】
: 租约到期,按合同法双方同意继续住视为不定期租凭合同,任一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何来买卖不破租凭?只需在合理期限内告知对方即可。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7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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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5.51.*
租户是哪里人?
【 在 kang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各位,帮忙出出主意。
: 以前跟租户一直配合也挺好的,需要买房了,告诉了租户,租户也配合看房了,但让中介尽量少打扰租户,非常有诚意的才带过去看,前期还是挺感谢租户的。
: 4月份成交了,当天晚上也立马告诉租户了,买家希望尽快过户,由于涉及小学6月份报名,因此告诉租户希望能大概2个月内退房,当时租户也没反对,这时也没提三个月赔偿的事。按合同(其实合同已到期,口头承诺的),答应赔偿一个月租金,或者帮忙找好房子和出搬家费,前期跟租户沟通中,确实也提过卖房到交房一般大概6个月。接下来,卖房流程中,第二天评估需要租户配合,这时候租户反馈怕疫情影响,不同意配合评估,经多次沟通协调,男租户反馈他老婆抑郁,必须要求三个月赔偿,不赔偿三个月就不配合评估公司拍照。没办法,为了不影响过户流程,被胁迫只好答应三个月赔偿,并当天赔偿了。最后,租户配合评估了。目前卖房流程已走完,最后退房,还有一个月押金没退,经咨询警察,说可以先暂扣,涉及合同纠纷,建议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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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13.*
我的意思是先解除合同即可,提前告知,租户必须得走,否则租户违法。程序必须到位,不能直接赶人。
【 在 WAMP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看就是和我一样用五笔的。
: 不定期租赁合同也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 在这个大原则下,有诸多种可能性而已。对于楼主这个具体情况,是买家需要卖家解除这个合同后再过户而已。如果买家不需要清走租户,那么先过户保留不定期租赁关系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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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7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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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2.21.*
之前某个回贴 我也是说了这个意思的。不过有的人是不认可我的说法。
【 在 wsz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是先解除合同即可,提前告知,租户必须得走,否则租户违法。程序必须到位,不能直接赶人。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7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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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5.51.*
法盲。没专门约定,房东出是一定的。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租房税一般房客出,举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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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