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延期交房 一些信息补充
看到大家热火朝天的讨论,首先感谢大家的关心,有批评我没有契约精神的,也有支持我的,都感谢大家。简单补充一点信息。
1、合同19年底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是收到房款后30天交房。因为自己买的房子可能会交的比较晚,因此合同约定不晚于7月19日过户,也口头告知买方不会太早,7月19日过户,收到房款差不多8月,按照合同约定差不多8月搬家正好。
2、乙方是个连环的购房,同一家中介既帮他们买房也帮他们卖方,他们是先买的我的房子,然后卖的房子。
3、按照合同约定要在不晚于6月1日办理解抵押,中介催促我们快点走流程。2020年年初疫情等原因,但是我们担心快点走完流程我们并没法走完流程就搬家,3月份,由于疫情,各种居家,我们很明确跟中介说,由于疫情原因请中介和对方说清楚,我们帮着快走流程的话,我们只能8月搬家,否则,我们流程可以按照合同放缓一些,我们就按照合同来,正好我八月搬家,这个有微信聊天记录,中介说去沟通,中介说,因为他们同时操持对方又卖又买,会安排好的,会跟买我们买家房子的那家沟通。
4、到此时一切正常,当时买房时候还有个车位,我们在卖房时候,买家表示想要,但是当时没钱,想要过几个月再说,市场价35万,我们原始价格23万,觉得谈的挺好,就答应给他们,买家表示暂时没钱,草签了一个协议,对方写了一个欠条,我们觉得钱也很正常,表示同意。
5、买家通过中介已在催促走流程,很明显,买家认为只要流程走完了,我是必须要搬家的。应该是买家跟上家签订了一个更短的交付时间。但是买家并不跟我直接接触,要求一切通过中介,我们也跟中介说了,我们只能8月搬家,中介表示买家也知道。一定会处理好的。
6、我们一路配合5月6日过户,因为之前一直无法当面沟通,过户当天跟业主谈收房的时候,对方甩下一句,法院见。过户两天后,应该给户口保证金,但是买方应当付款也没有付,6月4日才付。我们觉得无所谓了,谁没有着急时候,。从过户当日起,买方的态度发生了急剧变化,从不置可否变成,不谈,法院见。
7、6月10号左右新发地疫情,我爱人在丰台新发地不远的地方工作,北京也从三级响应变为二级,房屋装修、我们买的房子也受影响,他们搬出去我们还得装修,大家都有难处,我们多次尝试跟买家沟通,本来我们就是约定7月过户,8月搬家,我们配合走流程快一点,之前我们也完全可以流程走慢一点。对方拒绝沟通。
8、6月上旬,对方说最近有钱了要走车位流程,因为车位低于市场价,买方担心他们不跟我们谈延期入住的事情,我们会不卖给他们车位。但是我们还是按照车位原来谈的价格过户给了他们。
9、6月新发地疫情加重,我们多次尝试沟通,表示最近我们大家都不容易,就算按照合同来,我们愿意支付对方由于延期租房的费用,也愿意支付他们实际的损失,疫情之下,我们都缓一缓。我们双方都提一个数字,协商一下,但是对方拒绝沟通。买方开始在群里骂中介。
10、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买家跟买他们房子的人谈崩了,因为她当初跟对方约定的交房时间很短,还跟对方签订了一个滞纳金的协议。也就是说,可以判断,买家当初签订合同,笃定可以快速催着我们走流程,因为他们很清楚只要付完款30日我就得搬家,违约金是万分之5,我不会不搬家的。至于中间我们跟中介表达明确8月搬家的事情,由于买家决绝当面跟我们沟通,他们可以当做没答应,或者不置可否。不搬家就拿合同说事,万分之五我接受不了的,所以跟买他们房子的人签订的合同很短。买家脾气很大,也并没有处理好跟我们和跟上家的关系,以及跟我们的关系,就是这么个结果。我们理解就是,他们买房子时候,就想快速的搬到新房子里,心情很急切。
11、大家说的很对,我们为什么不租房,还是说回来,一家老小,就一个半月时间,疫情等原因。实在是不想再动了。这的确是我们的原因,我们不给自己找理由。,我们愿意按照一个半月房租 两个月或者更多的补偿。买家通过中介表示必7月15号搬家,因为这个时间点他们公司正好年假,可以盯盯整理房子。而且我们没有正式让买家书面说同意我们8月入住,这是我们的错。我们在配合快速走流程时候也有点相信中介,相信买家,我们没想到过户前态度很好,过户后突然变化。完全拒绝跟我们沟通的事情。延期给我们户口押金,按照原始价格卖车位给他们,我们始终是一个比较友好的态度。现在发现,其实这一切都是策划好的。此外我们买房不是连环套,也没有资金快速的需求。
12、综上,这是2020年的事情了,2020年8月初我们交房,交房时候我们也再次提出协商,对方拒绝协商。2022年时隔两年,对方突然起诉。事情就是开头描述看到的。我们愿意赔付对方的真实损失。像很多水木朋友说的,民法典也有一些明确的要求,支持对方实际损失。法院调解如果失败,我们只能走上法庭。感谢水木网友的批评和支招。
13、发这个帖子,本来是想征求大家的意见,并无意去评判买家的对与错,买家有买家的主张,我们主要看看这种情况是会怎么判,通过咨询律师以及一些网友的建议,也的确查了一下民法典的一些法条。法律最终追求是公平,真实。通过这个事也让我们自己学习了很多。再次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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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praywhh FROM 223.72.91.*
FROM 223.72.91.*
水木很多网络喷子,不用在意这些,既然买家告,就去应诉,一切听从法院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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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30.*
前排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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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9.212.*
广告位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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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9.212.*
当时留个心眼就好了。批贷完不过户,就等着7月18过户。
现在中介也催我快速走流程,我也没有多大的意愿
【 在 spraywhh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到大家热火朝天的讨论,首先感谢大家的关心,有批评我没有契约精神的,也有支持我的,都感谢大家。简单补充一点信息。
: 1、合同19年底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是收到房款后30天交房。因为自己买的房子可能会交的比较晚,因此合同约定不晚于7月19日过户,也口头告知买方不会太早,7月19日过户,收到房款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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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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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12.*
不左不右,
相信法律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4
【 在 spraywhh 的大作中提到: 】
看到大家热火朝天的讨论,首先感谢大家的关心,有批评我没有契约精神的,也有支持我的,都感谢大家。简单补充一点信息。
1、合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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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0.63.*
就看合同写的是过户多久之后交房,或是不晚于什么时候交房~~最好是有明确的交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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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24.*
合同真没用,我记得当时跟卖家至少自行改了很多次时间节点,签了四五份补充协议还是都超了,最后我们出的首付,卖家说干别的用了,解抵押的钱要我们全出,我们只好出了,这等于首付也就是30%加上卖家上一次抵押压余款我们都出了。就这卖家还最后玩失踪,报案起诉一路狗血。诉讼后,为保证查封要花钱(知道的人都懂,提供同等金额的物产或现金才能查封,防止恶意转移),法官明确说没有准备好全款打给法院,她不敢判产权。花这些钱也都不算实际损失考察范围,违约金根本别想,法官觉得调解最后拿到房子保护我们的利益是最好最现实的。这就是现实。
【 在 springpat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看合同写的是过户多久之后交房,或是不晚于什么时候交房~~最好是有明确的交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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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
到这地步了只有应诉了
相信法院
【 在 spraywhh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到大家热火朝天的讨论,首先感谢大家的关心,有批评我没有契约精神的,也有支持
: 我的,都感谢大家。简单补充一点信息。
: 1、合同19年底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是收到房款后30天交房。因为自己买的房子可能会
: 交的比较晚,因此合同约定不晚于7月19日过户,也口头告知买方不会太早,7月19日过户
: ,收到房款差不多8月,按照合同约定差不多8月搬家正好。
: 2、乙方是个连环的购房,同一家中介既帮他们买房也帮他们卖方,他们是先买的我的
: 房子,然后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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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5.129.7.*
最主要还是因为你没有合同意识,自己以为的太多了,一切应以合同为准,不管怎么说都是你没有遵守合同。
光口头协商没有落到补充协议里,就和没说一样。
买家确实比较恶心人,但这也是人家的权利。
应诉就完了,说明疫情理由,应该赔不了多少。
【 在 spraywhh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到大家热火朝天的讨论,首先感谢大家的关心,有批评我没有契约精神的,也有支持我的,都感谢大家。简单补充一点信息。1、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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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