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后,收房之前,房子是出租状态,租户不乐意腾房(因为房东租给他们的比中介便宜很多),其实我着急收房,因为当时我租房子住。但我还是和卖家说,要是租户不乐意就延迟几个月交房也行,卖家说:房子既然卖给你了,我就给你办利索。
卖家还是成功让租户腾房了,租户还要和卖家纠缠,卖家好像和租户说,你到法院起诉吧,卖家等着收传票。后来租户知难而退了。
卖家后来和我说:房子租给租户好几年了,别人都涨租金了,他每次要涨租金,租户就哭穷,他心软也就没涨。这也是他卖房子的一个原因,收益太低。他和租户后来就不签租房合同,只是按时付房租就行。卖房早就和租户打招呼了让其找房子,结果都快到交接了,也不积极,卖家火了,租户退了。
当时我就知道租户有优先购买权,我就提醒过卖家,让租户签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家说:租户小年轻,肯定没钱买。其实当时我心里就低估,我年纪也不老,不是一样能买的起吗?一旦这个小年轻租户半路杀出来,钱拍桌子上,我不是又遇到麻烦了吗?好在这个情况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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