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高峰站岗买了海淀某学区。1月份交割完毕,约定了3月中旬原业主腾房因为原业主是老年人,住过供暖季。过年期间遇到疫情原业主要求多住半个月,我同意了。因为疫情,原业主要求继续住因为他们另外一个房子想装修,且不交租金。我拒绝,被老太太骂,遂威胁暴力收房,按合同约定期登门锁门,并启动法院起诉。最后约定了3月底做物业交接。
今天全程老太太远远看着不理,老头和我做的房屋交接、物业交接和供暖交接。还算顺利。
在物业处问是否有停车位,答复是:1、没有,因为老小区停车位少。0.3:1的停车位。2、如果有业主退租停车位,停车位只能给“系统内”的业主承租。被鄙视了。
开始启动卖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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