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一直在卖海口的房子。有个买方我觉得还行,就让了5000块钱:打算签约成交了。前期说的公积金贷款。
昨天准备签约时,买方临时提出来要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我差点恼了:开发商都不要组合贷。凭啥我一个小业主要这个?!没得聊了,也就一拍两散。
后来听置业顾问说,买方是海南户口,还要异地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做首付的一部分。
我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合同里:不约定交易时间点,不批贷要无责任解约。我长居北京,为了这几十万,要多次赴海口办手续。
是不是现在的年青人,都这么鸡贼和自我?以至于看谁都觉得对方要围着他的世界转?!
所以呢,咱们前浪也别客气。泡女后浪,然后让南后浪接盘。再用房租教会他们怎么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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