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贴子前面讨论好好的,是你第一个提出“跳单”这个中介专业名词带节奏,正常人谁会上来就扣“跳单”的帽子
还有,你知道贴“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难道你不知道现在法律不允许搞独家房源了,还是故意不提啊
【 在 zhajituow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天另一网友也发过。有三个方面。你抄的话不全,合同只是一方面。
: 审判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1号“上海某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确认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
: 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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