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厉害~~~这么快就有反馈了;政策一出台,户口老赖要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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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市公安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176条,主要集中在不同类型办理“公共户”落户提交材料、迁入“公共户”情形、“公共户”人员享受社会福利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所需证件材料中“房屋产权交易的,除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还需提供其他相关凭证”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
二、针对所需证件材料中“离职的须提交离职证明材料”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完善为“离职的须提交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纳税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
三、针对“明确直系亲属范畴”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将增加直系亲属范畴的内容。
四、针对“‘公共户’允许委托他人代办”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办理迁入‘公共户’可委托他人办理”的内容。
五、针对“允许在新单位有集体户的情况下,可将‘公共户’户口迁至单位集体户”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为“‘公共户’户内人员在新单位有集体户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将其户口迁至单位集体户内”。
六、针对“在农村地区派出所建立农业户口性质‘公共户’”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将在工作意见中体现该内容。
七、针对“单位集体户人员单位不同意新生儿落户的,可将新生儿落入‘公共户’”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依据我市现行户籍管理政策规定,集体户单位对符合在集体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应当接收并协助办理户口登记”。
八、针对“‘公共户’户口在入学、医疗保险、小客车摇号、购房与非‘公共户’户口同权”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入学、医疗保险、小客车摇号、购房等政策制定不属于公安职权范围”。
九、针对“允许‘公共户’进行市内、市外亲属投靠迁移入户”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公共户是为了解决本市户口人员因房屋产权交易等,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问题。办理市内、市外亲属投靠已有相关政策规定”。
十、针对“允许学生户、军队转业干部、北京入伍大学生士兵、积分落户、人才引进、归国留学生、博士后出站等人员迁入‘公共户’”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公共户’政策是为了解决本市户口人员因房屋产权交易等,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问题。学生户、军队转业干部、北京入伍大学生士兵、积分落户、人才引进、归国留学生、博士后出站等人员落户已有相关政策规定。”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公安局
2021年2月5日
http://www.beijing.gov.cn/hudong/gfxwjzj/fkxx/202102/t20210205_2277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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